專頁
高金素梅(吉娃斯.阿麗), 台北市。 214,576 個讚 · 18,040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院第十屆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
貼文
當一位山地原住民立委,最基本的一件事就是要堅守民族立場,也就是要守護原住民的基本權益。 在傳統領域打獵、檢漂流木、採取森林副產品、取用土石水資源---等這些行為,是原住民數千年來的基本權益。 七年前,我們在立法院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把這些基本權益明定在基本法第19條,但因為没有排除其他法律,導致七年來每年有上千位族人同胞被移送法辦。移送法辦,不是被罰鉅款就是被關,每年上千個原住民家庭就這樣破碎了。 一年前,立法院審議〝原住民自治法〞,三天審議六次朝野協商,我與簡東明委員孔文吉委員將打獵等基本權益放進自治法內,並排除其他法律限制。六天後,國民黨團反對,結果孔文吉委員與簡東明委員也從支持變反對。兩位委員服從黨意,放棄了原住民的基本權益,就一個原住民立委的標準來說,這是不及格的。原住民自治法也因為兩位的立場搖擺而闖關失敗。 上個月的12月13日,王金平院長主持最後一次自治法協商,孔文吉委員說「合法打獵這些基本權益只是原住民的理想,現實上是做不到的」;簡東明委員說「行政院說窒礙難行,我也没辦法」。服從黨意,放棄族人同胞的權益,我感到遺憾!全體原住民族都會遺憾。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