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頁
- 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 貼文
-
【現在立刻廢掉完全不尊重原住民族權利的會議結論】
今年9月16日,最高行政法院將經濟部和亞洲水泥公司的上訴駁回,許可亞洲水泥公司新城山礦場礦業權延展期限的行政處分,確定被撤銷。
不過,因為嚴重偏向財團利益的礦業法13條第2項規定:「採礦權者經依前項規定為展限之申請時,在採礦權期滿至主管機關就展限申請案為准駁之期間內,其採礦權仍為存續。」所以在經濟部作出決定之前,亞泥還是可以繼續爽爽挖。
… 更多
甚至,如果經濟部遲遲不作出決定,或者決定之後又進入司法程序,亞泥仍然可以一直挖一直挖一直挖。
因此,今天上午,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召開「速修礦業惡法,終結違法爽挖」記者會。
當然,修法讓礦業權展延的要件和期間合理化,最後還是立法院的任務。不過,有些完全不把人民放在眼裡的行政作為,應該馬上修正。
像是這張2016年11月7日的會議紀錄。
在這次會議上,相關機關認為,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原住民族或部落的「諮商同意權」,不需要在「礦業權展現階段」踐行。
這個結論,為水泥廠開了大綠燈,讓這個從1957年就開始開採(那時候當然也沒有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的同意)的礦坑,可以不問人民的意願繼續開採。
這樣離譜的見解,完全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啪啪打臉。
⚖️ 1️⃣ 行政院會議結論違法,礦權展延應經諮商同意:
首先是時間的問題。
法院認為,礦權屆滿後,再申請展限,是一件新的事情,沒有「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問題,而應該適用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經過原住民族或部落的諮商同意。… 更多
- 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