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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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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大家好,我是小邱。
 
您妳你各位有沒有興趣參選啊?
 
如果想參選,第一關是什麼呢?
 
認識小邱?NO!有政黨推薦?NO!有支持者連署?NO!
 
首先要有錢,至少要繳得起「選舉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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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選舉保證金呢?
 
簡單來說,就是要登記成候選人的時候,必須先繳的一筆錢(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2條第1項)。
 
如果沒有達到一定的得票門檻,還會被沒收(同條第4項)。
 
為什麼會有這條規定?
 
民國69(1980)年的立法理由寫得很直白:「本條規定候選人應繳納保證金,如得票未達規定數額則不予發還,以防止選舉人輕率登記為候選人。」
 
簡單來說,怕大家隨隨便便就來唱歌,不是,來選舉了,所以請大家先繳錢。
 
那要多少錢?
 
里長和鄉鎮市民代表及區民代表5萬,鄉鎮市長12萬,立委、直轄市議員和縣市長20萬,直轄市長200萬,總統光連署就要100萬,參選1500萬。…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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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俊聿 林
    我的台灣價值無法儲值 看來我該讓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