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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敏, 台北市。 22,149 個讚 · 3,269 人正在談論這個。第8屆、第10屆立法委員、中華民國暨美國加州律師、中華民國仲裁人協會仲裁人、金典法律事務所所長、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兼任教授,曾任Baker&McKenzie法律事務所國際資深合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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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向全球Youtuber追稅
#台灣網紅 #自求多福?
#台美租稅協議在哪呢?
台灣網紅注意了!美國即將展開對全球 #網紅 追稅行動。話說,美國稅務機關IRS追稅一向不手軟,祗要被盯上,下場都很慘;建議如實申報,否則,恐怕不僅要負擔從「#全球收益… 更多」中直接扣繳24%的懲罰,還可能擔負其他責任。畢竟,點閲及分潤等數據Google均有,繳納稅款在所難免,還是準期申報才能避免不必要的責任與追究。倒是台灣與國外簽訂的租稅協議不多,適用的稅率與重複課稅問題才是重點,提醒網紅們千萬不要輕忽以對,以免權益受損。 或許有些人認為美國規定對台灣YouTuber影響不大,因為點閲者多來自台灣或華語觀眾,但却未必。尤其,台灣網紅對於美國稅務規範未必熟悉,也無法理解何以其在「美國境外」拍攝與上傳的分潤收入屬於「美國來源所得」,而應被扣繳30%的稅金? 甚至,境外YouTuber若提交美國稅務資訊,依國籍不同,預扣稅率介於零到30%之間。但為什麼台灣網紅就是適用最高的30%,英國網紅、加拿大籍網紅就適用0%? 説穿了,就是 #台美租稅協議,迄今八字仍無一撇造成的! 事實上,針對台灣網紅的課稅,原則上有兩種:一是依《所得稅法》第2條第1項「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課徵綜合所得稅」。另一則是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按照最低稅負計算並繳納差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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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龍復興
    國民黨以前出狀況,勇敢負政治責任,謝罪下台的都是傻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