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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高雄市。 56,262 個讚 · 878 人正在談論這個。岡山服務處 地址:岡山區中山南路385號 電話: (07)623-0655 週一~週五 9:00 - 18:00 週六 9:00 - 12:00 委員親自服務:週六10:00 - 12:00 法律諮詢:週一,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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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延長外籍看護工在台年限 朝野立委提案修法】 為延長外籍家庭看護工在我國的工作年限,朝野立委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其中,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主張,有長期照護需求的雇主,最多得申請3次為期3年的展延,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則提出,應將原本14年的限制延長至20年,目前兩草案皆已付委審查,若修法通過估將有26萬外籍看護工受惠。… 更多 邱志偉說明,近年地方服務處陸續接獲不同陳情人反應,有親人臥病在床長達10餘年,和原本的看護工培養了長期默契,看護工對長者的身心狀況也很熟悉,然而,每當14年工作期限一到,看護工依法就必須返鄉,常面臨新任看護工有適應問題,或者病患已與原看護工有信賴關係,擔憂親人未來無法受到好的照顧。他坦言,目前有部分陳情人聘僱的看護工已返鄉,不過,未來仍會有更多民眾遇到相同困境,因此再次提出修法。 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統計,截至今年1月底,我國約有26萬名外籍看護工。而現行《就業服務法》第52條明定,從事家庭看護工作的外國人,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的資格、條件者,在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超過14年,意即這些看護工最多在台灣工作14年後,就必須返國。 一名長期關注移工議題的幕僚說明,《就業服務法》歷經多次修法,2015年曾將將外籍家庭看護工工作年限從12年延長至14年,外界分析是因為考量《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保險年資滿15年即可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因此劃定14年年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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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外籍看護工在台年限 朝野立委提案修法

為延長外籍家庭看護工在我國的工作年限,朝野立委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其中,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主張,有長期照護需求的雇主,最多得申請3次為期3年的展延,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則提出,應將原本14年的限制延長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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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呂文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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