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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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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愛跨越國界 - 北高行判決支持跨國同性婚姻】 先說結論:台灣人可以和外國人(不論性別)結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作出了一個劃時代的判決。白話來說,大概是這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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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則上,要成立同性婚姻,雙方當事人要各自依據自己母國的法律(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4條第2項準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但是,如果適用外國法的結果違反台灣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話,就可以不適用外國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8條)。
 
2.在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作成還有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立法之後,保障同性婚姻(aka.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而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就成為台灣的公共秩序。
 
3.這個事件是台灣人和馬來西亞人的同志婚姻。馬來西亞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所以會造成當事人無法成立同性婚姻的結果,違反台灣可以成立同性婚姻的公共秩序。所以外國人的部分就不再適用馬來西亞法律,而可以在台灣登記結婚。
 
這件判決還沒確定,希望北市府可以不要上訴。也希望立法院在這個會期,儘快通過司法院提出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修正草案,讓跨國同志情侶們,有情人終成伴侶。
 
就讓愛跨越國界吧!
 
延伸閱讀:法院新聞稿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383233-7c7c6-1.html?fbclid=IwAR2GxXr1o1RoowkJuxPl04rtmwjN2ZEAqIA8gJRkQhr8hDk_6E8SkEETt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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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ashin LO
    祁先生的伴侶多年來似乎都沒曝光,沒想到會在這裡直接看到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