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賴香伶。 17,914 個讚 · 3,941 人正在談論這個。改變政治需要有你,一起行動!
貼文
#臨時會開議 #預算嚴審盡速完成
過去許多年預算審議延宕,總是當年度才在審當年度已經在執行各單位預算案,期許能從我們這一屆起逐年改進預算審議過程,能夠提早審議完畢,至目前為止還有約16個基金與許多國營事業預算審議尚未完成,這次的臨時會我們也會嚴謹審理,讓預算案能夠在新的年度來臨前完成,接續我相信還能夠有時間能夠審議攸關民生經濟與外交重要法案。 今日的表決雖沒有通過我們民眾黨黨團於臨時會提出審議。
也期許朝野各黨接續會期能夠優先審議 如:完成居住正義拼圖的囤房稅修法、挺香港與人道救援港澳條例修法、及我們也期盼先前一讀的揭弊者保護法(吹哨者)能夠審議盡速二讀三讀,以上三法的立法優先通過能讓政府成為民眾的保護傘。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立法委員賴香伶
圖片
留言
  • 喬峰
    民眾黨的人,要看以下方法
    1.沒有囤地稅抑制法人囤地炒地養地就沒有居住正義,必須吐地,沒有各行業正義,別打假球了,囤… 更多地稅比囤房稅重要多了,囤房稅效果不好,還輪不到投資客囤房,建商光蓋出來的新屋價格就買不起了,土地是原料,新成案不降價,中古屋就不可能降價
    2.”囤地稅”跟”囤房稅”六字必須入法律,與一般房屋稅跟地價稅必須做出區隔,不能混淆,才能針對某個特定族群(建商,投資客,囤地囤房者)或物(房屋種類),特定人物加“稅率”精準解決居住問題,而不是全面加稅基卻沒解決炒地或囤住宅房屋問題
    一.囤地稅:自然人全國歸戶(1萬平方公尺,跟法人單一縣市(4萬平方公尺)及全國歸戶住商土地超過8萬平方公尺時課地價稅12.5%(市價2.5%),持股比例50%的關係企業要單一縣市跟全國要總歸戶
    二.囤房稅:非透天集合住宅是個人最小居住空間,建議一人只能一間,只對非透天集合住宅(大樓二樓以上純住宅,公寓),對全國總歸戶持有非透天集合住宅二房屋以上課重稅40%(市價2.5%),一(換屋退稅),第二房課40%(避免夫妻住一房,炒3房,),到吐房,法人除了特例(公益,政府,勞工宿舍),一房就課重稅40%,屋齡30年以上皆免課囤房稅(避免賣不出去還要課稅),繳現行房屋稅
    三.建商住宅大樓囤房稅:建商自建非透天集合住宅(含大樓,公寓大廈)完工後(不含預售時間),自法律實施日起2年期限,並每新非透天集合住宅建案銷售2年未達該建案6成,餘屋每年課囤房稅20%,直到銷售超過6成免囤房稅
    四..外資囤房囤地稅:外資非自營,出租,無論持有多少土地,地價稅一律課12.5%,房屋稅40%,避免外資當包租公後炒房炒地
    四.外資不得參股台企未上市櫃地產資產物業公司,罰款限期出售,避免利用台企炒地囤房
    五.房地合一稅:法人(除建商建案,不含素地炒地)與自然人同步實施短重長輕稅T,1-5年45%,5-10,35%,10-15,25%,15-20,15%,20年以上5%(含繼承前時間),取消自住400萬炒房免稅額,避免壓搾別人,取消自住炒房10%優惠稅率,落實短重長輕稅,不能有漏洞
    六.房仲買賣手續費總合不得超過3%
    七.第三戶集合住宅(含透天社區純住宅,公寓,大樓,不含商業用途房屋)立法貸款利率5%,即日起實施,不溯及既往
    八.炒房違反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