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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 台北市。 260,928 個讚 · 11,594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委員柯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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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治安法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通過,持槍犯罪不分制式、改造,ㄧ律重罰!】 行政院蘇貞昌院長及內政部徐國勇部長與警政署陳家欽署長NPA 署長室積極推動的重大治安法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通過了!徐部長與陳署長為槍砲條例修正案努力向立委們溝通、說明,希望藉此提升社會治安,也讓辛苦執勤的警察同仁們執法時有所依據,持槍犯罪不分制式、改造,ㄧ律重罰、重判,讓犯罪無所遁形。
  ❗️模擬槍之查禁:… 更多
自法律生效日起,除「專供外銷」及「研發」並向警察機關報備者外,一律禁止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
 
❗️公告前已持有者:
為顧及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槍民眾的權益,政府會於法律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讓民眾主動向警察機關發照列管或自願繳銷。
 
❗️為尊重及維護原住民族文化、保障其合法及安全使用自製獵槍權益,本次修法將自製獵槍所需主要組成零件及彈藥,均納入除罪範圍,並由專責單位輔導提升安全性。
 
❗️另本次修法未涉及「低動能遊戲用槍」,不會影響合法玩具槍業者及玩家權益。 為了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權益,三讀通過條文將原住民自製獵槍的主要組成零件、彈藥納入除罪範圍;自製獵槍、魚槍之構造、自製獵槍彈藥,及其許可申請、條件、期限、廢止、檢查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國防部定之。 另外也通過附帶決議,原住民族相關條文修正通過後,為了讓原住民族瞭解修正內容,應將主管機關輔導原住民申請及定期至原住民族地區辦理講習宣導的規定,明訂於管理辦法,以資明確。 (圖片取自警政署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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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蔣宏偉
    只要死刑 殺人償命 維持秩序 歸還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