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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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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售房地應如何申報?
… 更多 個人出售之房地若屬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則應按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及有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有應納稅額者,應一併檢附繳納收據。
  若出售之房屋係屬103年1月2日以前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上,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併入個人年度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如原始取得或出售時簽訂之契約書均無劃分房地價款,或僅有原始取得或出售時劃分房地價款時,應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乘以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占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之比例計算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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