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台北市。 18,166 個讚 · 6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039 個打卡次。提供傳播通訊相關之生活知識、最新法令、各項消費者權利保護事務、最新活動消息或重要統計數據等。 如需陳情請至本會意見信箱: https://cabletvweb.ncc.gov.tw/POP30/
貼文
NCC要求具螢幕之手機及平板等產品應標示視力警語!
  
各位粉絲好,由於手機及平板等具螢幕之3C產品普及,兒童及少年接觸3C產品、觀看其螢幕機會增加,近視比率因而大幅提高。另立法院104年1月23日修正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定兒童及少年不得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
  … 更多
雖然我國維護兒童視力相關權責為衛福部或教育部等健康或教育主管機關,惟本會為手機及平板等行動通信終端設備審驗主管機關,應配合相關機關作為,要求手機及平板等行動通信終端設備標示視力警語。
  
本會已於104年起要求手機及平板等行動電信終端設備應加註以下警語及注意事項,以提醒國人注意視力保健,及家長重視幼兒視力問題:
  
(一)警語(於商品本體、說明書及外包裝標示):使用過度恐傷害視力。
(二)注意事項(於說明書及外包裝標示):使用30分鐘請休息10分鐘;2歲以下幼兒不看螢幕,2歲以上每天看螢幕不要超過1小時。
  
NCC將持續跨部會合作,提醒國人使用手機等3C產品時要注意視力保健,建立正確觀念,共同維護國人視力健康。
圖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