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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e點靈, 台北市。 40,186 個讚 · 205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3 個打卡次。【國有財產e點靈】是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的官方粉絲專頁! 將會不定期提供好康活動及國產資訊喔>///< 如有陳情、申訴、檢舉及申請等案件,請至國產署官網(www.fnp.gov.tw)便民服務或溝通橋樑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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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財犬今日來宣導土地法第73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6個月內,其繼承人應向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辦理被繼承人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繼承登記。 如果你沒去辦繼承登記的話----😐 1️⃣地方財稅稽徵機關會依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彙送之全國遺產稅稅籍資料,勾稽產出逾繼承原因發生1年之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歸戶資料,於每年12月底前送土地建物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 2️⃣… 更多地政事務所接獲前開資料,會於每年4月1日辦理公告,公告期間為3個月,逾公告期間仍未辦繼承登記,將報請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列冊管理。 3️⃣本項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事務所將該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國有財產署(就是我們啦)公開標售。 4️⃣標售所得會於國庫設立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領取標售價款。逾10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 記得!記得!記得!這個很重要,所以要說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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