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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台北市。 181,959 個讚 · 2,130 人正在談論這個。歡迎來到「內政部」粉絲團,您可以透過按”讚”成為此專頁粉絲,我們將提供您最新鮮、最即時的內政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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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先生(開掛那隻) 說得沒錯!
  
為便利民眾親近海岸、親近自然,內政部通過修法。現在於海岸舉辦7日以內常見的6大類活動(如:露營、沙雕展、拍攝影片等),都不必再申請許可,只要在15日前向管理機關或地方主管機關報備即可。而主辦單位在活動後,必須將海岸恢復原狀,把乾淨的沙灘及海岸還給大眾。
  
順帶一提,同一短期活動,若1年內活動日數累計達3個月以上,則必須循程序在活動前申請許可,以避免遭特定活動長期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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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次修法也針對公安及救災需要。如有公安及救災等需求為優先,可緊急使用免申請,以確保重大災害發生後,能夠及時因應處置。
  
最後,內政部也呼籲大家,到海邊活動時,一定要遵守規範,只留足跡,不留垃圾。讓我們一起,保護美麗的海岸與海洋!
  
#海岸鬆綁
#愛護海岸不留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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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盧敬軒
    內政部也懂皮卡丘打排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