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考試院, 台北市。 8,171 個讚 · 60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68 個打卡次。這裡是考試院的官方臉書,是考試院團隊跟大家溝通交流的平台,以後有任何政策或制度變革都會在這裡發布,歡迎大家來追蹤。
貼文
公務人員經過晉升官等訓練合格後,就會取得升任較高官等任用資格,所以在晉升簡任官等的情形,如果經「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取得升任簡任第十職等任用資格」,日後在陞遷上就有機會調派簡任職務。那麼如果今天是「先升後訓」的情形,會有什麼不同呢?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
👉https://reurl.cc/pgn628
✨✨✨✨✨… 更多 志華是位優秀的公務人員,去年服務機關以有特殊情形,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先將他調派簡任職務。也就是說,志華還沒取得「升任簡任第十職等任用資格」就先擔任簡任職務,那志華的職務派代有效嗎?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第3項規定,像志華一樣「先升後訓」的公務人員或駐外人員,必須要在1年內或返國服務後1年內,補行參加薦升簡訓練合格,才能取得簡任任用資格。如果未依規定補訓或補訓成績不及格的話,就會被撤銷派令,並回任薦任職務。 志華雖然已經被安排參加今年的薦升簡訓練,但仍有點擔憂…
近期因國內疫情升溫、警戒提升,#保訓會 與 國家文官學院 已宣布今年薦升簡訓練各梯次檔期均調整延期,如果未能及時在期限內補訓,是不是就要回任薦任職務了呢?😰 先升後訓的優秀志華們,別擔心! 因為疫情升溫導致訓練梯次延後,對受訓人員來說是「不可歸責之特殊事由」,如果無法在1年期限內及時補訓,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主管機關銓敘部92年5月30日部法二字第0922252306號書函的內容,只要在保訓會所規劃辦理的訓練檔期內補訓完畢成績及格,就不會影響權益唷! 保訓會函釋
👉https://reurl.cc/Xeo3eR
圖片
留言
  • 呂明
    中華民國憲法

    第 八 章 考試

    第 83 條…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