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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台北市。 18,166 個讚 · 6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039 個打卡次。提供傳播通訊相關之生活知識、最新法令、各項消費者權利保護事務、最新活動消息或重要統計數據等。 如需陳情請至本會意見信箱: https://cabletvweb.ncc.gov.tw/PO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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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協同衛福部積極輔導手機業者標示視力警語!
一、各位粉絲好,因為手機及具通話功能的平板電腦係屬電信法規定之電信終端設備,其電信界面、電磁相容及電氣安全等應經NCC審驗合格後,始得輸入或販賣,因此該等3C產品進入市場係由NCC把關。
二、近年來由於3C產品普及,兒童及少年接觸3C產品機會增加,近視比率因而大幅提高;同時,長時間使用3C產品,亦可能造成兒童及少年的注意力容易不集中,社交溝通能力也會受到影響,甚至造成親子關係疏離。… 更多
三、雖在我國或國際上,維護兒童視力相關權責係由衛福部或教育部等健康或教育主管機關負責,惟為配合立法院104年1月23日修正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定兒童及少年不得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NCC已迅即於當年(104年)起積極要求手機及具通話功能的平板電腦業者在商品本體、外包裝及說明書上加註以下警語及注意事項,以提醒國人注意視力保健,及家長重視幼兒視力問題:
(一)警語:使用過度恐傷害視力。
(二)注意事項:使用30分鐘請休息10分鐘;2歲以下幼兒不看螢幕,2歲以上每天看螢幕不要超過1小時。
四、NCC將持續配合跨部會合作,提醒國人使用手機等3C產品時要注意視力保健及重視兒童及少年視力健康等身心發展問題,以建立正確觀念,共同維護國人視力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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