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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2
【財政委員會質詢】 近來,為鼓勵海外資金匯回扶植國內產業發展,行政院正研擬「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今日財政委員會質詢,我請教財政部長,從稅收面來看,該條例若通過,大約可增加多少稅收?部長回應,就整體資金運用狀況來判斷,資金回流的一年最少有1300億,中程目標約4000億,最高可上看8、9千億,預估稅收約在30億、248億至600億之間。… 更多 我認為,海外資金所有者最關心的就是投資的項目,就實質投資的定義來看,投資重要產業的產業別及限制要非常清楚,資金才會願意回來。另外自由運用資金5%部分,有明確規定不能購置不動產,但可以進行股票買賣,加上金融投資的的25%上限,海外資金共有30%可選擇投資股市或其他金融商品,若以近1兆流回金額來看,未來可能有將近3千億元流入資本市場。 對此金管會張副主委表示,金融投資必須透過信託專戶及證券全權委託專戶來進行,對國內產業會有幫助,但也不宜炒股。相關草案會規定,任何一間公司的投資金額都不能超過20%,除此之外,也會鼓勵海外資金除了投資國內有價證券,也可以選擇國內保險商品投資,尤其是保障型跟高齡型的商品,搭配社會經濟安全網,來進行多元選擇。 我理解金管會希望海外資金回來可以透過健全的理財平台,讓財務管理多樣化。但我也提醒財政部及金管會,相關政策的擬定和法律制定要非常嚴謹,除了要讓海外資金所有者能夠獲得充分的資訊,讓他們了解所擅長的項目是否可以投資,政府也要進行充分的溝通,尤其是稅率的制定,也要非常的清楚。 我認為,海外資金回流,要做實質投資,政策的目的不是稅收,而是創造更多投資效益及就業機會,我要求政策的制定,需要動態的檢討以符合實際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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