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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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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間測速的速限合理性feat.自由車流】 2020-05-20@交通委員會
關於區間測速應納入國家標檢局驗證、檢定後才可以執法的修法提案,今天終於在交通委員會排審了。
具體進入法案討論前的詢答,我提出兩個問題來跟交通部討論:
1.請問王國材次長,支不支持我們「建立國家標準之檢定及驗證方式前停止使用區間測速」的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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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修法還要一些時間,在修法完成前,區間測速仍然要達到國家標準的檢定及驗證方式,才能具備執法的正確性與公信力,這一點,已經是跨黨派委員的共識。 很遺憾的是,王次長還是沒能正面表態,支持這個合理的訴求。 2.訂定合理速限,就從區間測速落實。
我詢問公路總局、道安會、運研所,如何訂定道路速限的?有沒有任何科學的評估流程與依據?
結果,他們反覆提到「公路設計標準分類」中各公路等級的「最低設計速率」,來說明速限制定的依據。這其實在迴避問題。公路等級只規定「最低」的「設計速率」,也就是說這條路的道路設計「至少」要能跑多快,並不是「最多」能跑多快,當然,也就不能是速限的依據來源。
我提出了依據自由車流速率分布跟事故發生率的所羅門曲線,來說明速限制定的一種科學方法。
所謂的自由車流,意思是在車流量不高,駕駛人可隨其意願決定行車速度時形成的車流。如果我們把通過車子的車速換算成百分位數,奇妙的事情發生了,平均速率或是PR50並不是事故率最低的車速,PR85~PR90才是事故率曲線的低點。
所以,以用路人的安全跟道路順暢來考量,速限定在自由車流速率下的PR85~PR90,才是合理、安全的速限,而不是用「感覺」去定。
我也拿出一份交通部運研所,過去針對西濱新竹香山到苗栗通霄段的自由車流調查,結果顯示,PR85的速率,皆高於該路段的速限,顯見速限的制定,還有賴更科學的方式來決定。
我認為,既然已經有區間測速儀器(車牌辨識系統),藉著這個機會,用它來量測有區間測速路段的自由車流,從這裡來檢討速限劃設的合理性,應該是一個可以嘗試的方向。
未來,我也會跟相關單位,針對速限合理性的議題,做更多的探討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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