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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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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系統的境外上層股權變動頻繁,NCC的監理作為、審查許可有沒有跟上?2020.05.18@交通委員會】
 
有線電視系統的境外股權交易,一直是有線電視系統監理發生漏洞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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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麥格理集團收購TBC,就是「先上車、後補票」,先在新加坡完成上層股權交易,事後再回來台灣接受審查。那一次的審查,最後以附帶4項前提的方式,許可該交易案。魏學文委員、劉崇堅皆堅時「事前審查」的原則,對於NCC的決議提出「不同意見書」,這是相當罕見的狀況。 這四項前提如下:
1.申請人境外公開發行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APTT)信託契約中,有關防範中國大陸資金、黨政軍投資及違反公平交易法之相關約款及處理規定,於該投資案存續期間,不得變更。
 
2.本案之決議不改變亦不降低申請人依我國法律所應履行之義務,及其就本投資案所作之所有承諾。
 
3.申請人境外公開發行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APTT)受益人持有之受益憑證單位如有重大變動,依新加坡法令須向當地證券交易主管機關通報時,應同時通報本會;上開重大變動之定義,投資人應於到會說明後1週內向本會陳報。
 
4.投資人境外公開發行之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APTT)依當地法令或信託契約,受益人為變更信託基金管理人之決議時,即視同新申請之外國人投資案,應依法向本會重新提出申請,並遵循我國其他法規及踐行相關法定程序。
 
這些前提,主要是在重述有線電視廣播法23條等條文的精神:不論是境內還是境外的股權變動,都要事前申請,經核准後才能許可。這是維護收視戶權益、維護有線電視市場公平競爭的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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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邱顯智
    附上超簡版的股權架構圖,為求理解省略很多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