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憾的是,依然有些人認為這是違法者咎由自取。這種「你違法你活該」的論調,完全忽略了在「違法」的表象之下,政治權力不對等,導致港人最終只能以集會遊行表達訴求乃至發揮影響力的事實;更忽略了「法律」所應該符合或內含的「價值」,以及香港政府是如何地Rule by Law而非Rule of Law。
… 更多
就讓我節錄幾點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對香港2013年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定期報告的結論性意見作為回應。更讓人難過的是,現今港府的作為和數年前被認為不當甚至難以接受的建議與遺憾相較,有過之而無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