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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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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該如此了。 過去警察執勤使用警械致人傷亡,都是讓當事人自己解決,除了個人自付,有些是由同僚們集資互助,或者是向警友募款;這種明明是依法執勤,卻要由私人買單的怪現象,就在長官們都認為警察很有辦法,而過去的警察也念在「再忍忍,只要撐到50歲,就可以重拾做人的尊嚴了!」,多半會勒緊腰帶、咬緊牙根,忍辱負重,所以助長了這個因陋就簡的怪現象存在了幾十年。 不過去年開始的年改,以警消受害最慘的年改,終於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了。既然對退警如此絕情,現警們開始盤點套在自己頭上的緊箍咒和壓在肩上背上的千斤重擔;哪些是政府該做沒做、那些是其他部會強押警察吞下的工作,一起說清楚講明白吧! 奮起吧,警察!
只有尊重法治、專業受肯定,才能確保台灣是個長治久安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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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拍板 警械致人傷亡回歸國家賠償機制 | 蘋果日報

警察執法充滿危險,也容易面臨司法訴訟,打擊員警士氣。內政部昨部務會報通過《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警察警械使用侵害人民權益的賠償,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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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麗琴
    葉教授加油!警察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