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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 台南市。 69,578 個讚 · 13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124 個打卡次。歡迎您按「讚」獲取本局宣導活動、講習會、新聞等資訊! 如果有檢舉或國稅疑慮時,建議至本局官網/服務園地/民意交流/意見信箱反映; 或撥打本局電話 06-2223111、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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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修法特輯 EP4 #維持法律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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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點報你知】#稅捐稽徵法修法特輯 EP4 #維持法律安定性 時效制度在於維持法律秩序之安定,為兼顧公益與納稅義務人權益,本次稅捐稽徵法修正因錯誤致溢繳稅款得申請退稅之期間。<br> ———————— 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由「5年」修正為「10年」;政府機關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參照民法第125條規定,由「無期限」修正為「15年」。<br> 修正前因政府機關錯誤致溢繳稅款案件,申請退稅期限自本次稅捐稽徵法修正施行日再重新起算15年。 修法特輯結束,大家對這次的改革有感嗎?<br> 有其他的疑問,也歡迎來找點點喔
留言
  • 林湘雲
    請問:我在109年11月-12月間有購買一間半成屋(台南市新市區)
    對方賣家賺了差價1百多萬元
    因不知他是否有據實作所得申報
    特此請教
    該如何處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