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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林思銘, Zhudong, Hsinchu 。 12,488 個讚 · 568 人正在談論這個。新竹縣立法委員 林思銘 學/經歷 臺灣大學PMLBA碩士專班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 東吳大學法律系 新竹中學 二重國中 竹中國小 新竹縣15、16、17、18、19屆議員 熱忱服務,與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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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公司濫用個資,民眾行銷電話接不完!【「#綑綁式同意」#個資大放送】記者會 我在日前接到民眾的陳情,民眾在投保產險的時候,產險公司會要求消費者「綑綁式同意」所有的個資利用條款,所以個資往往都被用在其他營業項目行銷,這不僅侵害個資,民眾被行銷電話騷擾,也幾乎已經成為生活的日常,相當擾民。… 更多 接下陳情之後我發現,全國前十大產險公司「汽機車強制險」線上投保「個人資料蒐集告知事項」中,其中蒐集目的多包涵「行銷」及「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業務」,甚至包括「網路購物」、「電子商務服務」,也就是說消費者一旦投保後,產險公司就可用以行銷,且範圍不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對於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必須明確告知當事人使用目的並經同意後,始得加以利用。但是,產險公司利用其強勢交易地位,條約採用「綑綁式同意」,民眾沒有「不同意」的選項,這完全違背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立法精神,嚴重影響資料主體對其個人資料的自主性。 利用個資履約與利用個資行銷是完全不相干的兩回事,但無論是保險界或是金融界,對於民眾個資的侵害行為卻是普遍存在的。因此,我今天召開記者會,除了要求金管會應該要立即對業者違法行為開罰、勒令改正外,也應該要追究內部相關人員責任。 金管會保險局林耀東主秘在記者會現場表示,所有金融業者與消費者簽訂契約,並依遵守個資法相關規定符合特定目的使用,不得作為其他目的使用,過去曾有對違反個資法的金融壽險業者重罰紀錄,接下來也將會展開清查,違反個資法者將開罰5萬至50萬元,我們會繼續追蹤後續的開罰狀況。 --------- 📰相關報導: 公視/網路投保個資易被當作行銷用途 金管會:若違反個資法47條最高罰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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