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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4月7日,言論自由日。
言論自由得來不易,雖然影片中講得輕鬆,但其實背後一點也不輕鬆,那都是前人們用鮮血、汗水與熱淚換來的。
言論自由的爭取相當不容易,但失去它卻可以很快速。台灣的民主,一路走來跌跌撞撞,到今天總算是站穩了腳步。民主與自由,需要眾人的守護才能茁壯;而我們也需要民主與自由,才能生活得更加自在、更加有尊嚴。… 更多 今天,不僅是言論自由日,也是鄭南榕先生為言論自由殉道的日子。我們衷心期望大家能更瞭解,前人們為言論自由所付出的巨大代價,更期望大家能體認到言論自由的價值!
請讓我們,繼續捍衛台灣的自由!
高畫質YouTube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MkPGFS8sFEE
#4月7日言論自由日
#鄭南榕
#剩下的就是我們的事了
(特別感謝:鄭南榕基金會、邱萬興先生、張芳聞先生、人權博物館、檔管局、台南大學提供珍貴的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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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Wei
偉大的內政部長
民主 自由,是建立在法治。我是一個生活在屏東恆春墾丁的老百姓,每天看到道路上 違法的隨時威脅合法用路人。
… 更多 大陸遊客來台灣自由行旅遊亂象,愈違法業者愈賺錢。
沒有法治,沒有真實的民主自由
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7條第二項,將自用車充當計程車或營業車使用,屬於違規營業的行為,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吊扣2個月至6個月牌照。
2.經改裝超速超載的電動自行車,即非屬汽車及動力機械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器具,因此行駛於道路上或使用者,依道路交通管理法32條之1,處行為人 新台幣1200以上3600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與使用。
3.依公路法77條,不跳表收費計程車,可開罰9000元。
請保障合法用路人的
民主 自由。
守法,才有資格享受民主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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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a Sachs
支持捍衛台灣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