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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院區開放時間:第一展覽區(正館、兒童學藝中心 ),週二至週日9:00至17:00,週一休館。 ◆網站(北部院區):www.npm.gov.tw ◆網站(南部院區):south.npm.gov.tw   No. 221, Section 2, ZhìShàn Rd,,, 臺北市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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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徵才:圖書文獻處徵求副研究員(比照助理教授級聘任)1名(7/18截止)
•資格條件: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史學或文獻學博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2.曾任(比照)助理教授級職務三年以上,並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且能提出學位論文(或取得同等學歷時之論著)以外之專門著作。專門著作:為近五年內發表之學術著作至少四篇或一種專書並通過嚴謹審查程序。
3.具英語能力者尤佳。 … 更多
4.通曉滿、蒙、藏族語文之一或其他亞洲語文(如梵文、巴利文、東巴文、西夏文等)尤佳。
5.具溝通協調能力、合作精神,並可獨立作業。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內容:
1.院藏圖書文獻(含歷代善本舊籍、清代檔案檔冊、明清輿圖、滿藏文佛教經典、緬甸文及巴利文佛教貝葉文獻等)之整理、編目、考訂。
2.前揭藏品之研究、展覽規劃、教育推廣等業務。
3.專業性質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檢附文件:
(1).詳細履歷及博士學位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書影本。
(2).專門著作:為近五年內發表之學術著作至少四篇或一種專書並通過嚴謹審查程序。(學術著作以中文撰寫為原則,但以外國語文撰寫者,應附中文提要)。
(3).滿、蒙、藏族語文之一或其他亞洲語文(如梵文、巴利文、東巴文、西夏文等)能力證明(非必備)。
•申請注意事項:
(1).本職務試用期間6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始正式聘任。
(2).請於申請資料的信封上註明「應徵圖書文獻處副研究員(比照助理教授級聘任)」。(並請至本院就業資訊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擬任聘任人員申請表」填妥後email至Lss@npm.gov.tw)。
(3).請於101年7月18日前逕寄:111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2段221號國立故宮博物院 人事室李小姐收。以郵戳為憑,未附著作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4).初審合格者,擇期面談;另視成績,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聯絡人:李小姐 (電話:02-2881-2021轉2217)
相關連結:http://www.npm.gov.tw/zh-tw/administration/join/jobs_02.htm?docno=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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