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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kuanbiling), 高雄市。 109,481 個讚 · 18,622 人正在談論這個。管媽LineID:@kuanmom Line連結:https://goo.gl/lLBeUg 管媽親自服務時間: 每周六早上9點半至12點 內惟服務處 (九如四路1097號07-53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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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有職業保障條款,不會修惡! 今天將在教育文化委員會中逐條修訂的教師法修正案,將會放入第13條的這個條文。
換句話說,除了列舉的各條款中,有不適任事項的教師,會有進入解聘、停聘、不續聘程序的可能之外,所有辛苦、勞苦功高的老師們,都受到職業保障。
從這個條款的恢復,修訂後的教師法,可以排除權力被濫用來排除異己、惡意解聘等等疑慮,而對不適任教師,建立一個合理的退場機制,教師法在幾經激盪後,調整到教師與家長團體,歧見最小的地帶了。
請全國教師們放心,教師法仍然維持教師的職業保障,教師法不會修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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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iō Huē-îng
    我是雲林縣的選民,也是一名教師。身為教師,請委員支持用合憲的法律,讓同志可以結婚,讓我們的孩子知道台灣是能享有基本人權保障的國家。謝謝委員,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