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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張廖萬堅, 台中市。 54,742 個讚 · 3,654 人正在談論這個。民進黨立法委員(西屯、南屯) 民進黨中央黨部執行委員 台中市棒球委員會主委 全國棒球協會理事 歡迎加入Line@ line.me/ti/p/%40xpc985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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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職教師在職進修公聽會
教育部:以鼓勵取代懲罰 「學用落差」是臺灣教育界近年不斷出現的課題,2014年,立法院增訂《技術及職業教育法》26條,規定技職專業科目教師,每任教六年就需有半年以上,赴業界實務研習或研究,使技職教師能掌握業界現況,改善「學用落差」的現象。方向立意良善,但法規上路至今4年,成效不彰。行政配套措施產學雙方仍有諸多疑慮。… 更多 萬堅與蘇巧慧、許智傑、何欣純、黃國書委員今天邀請產官學代表,共同召開公聽會,透過對話,找出可行的行政配套改善方案。 會中萬堅提出,希望用鼓勵的「加法」來肯定達標學校的表現,並要放寬「在職進修」的認定標準,將業界專題硏究、專業服務、證照、技轉等也納入,獲得校長們及與會學者的贊同,教育部技職司楊玉惠司長當場表示同意。 結論摘要: 1.立法方向及精神正確,但半年研習研究的時間認定,除現有的三種方式(機構服務、產學合作計畫、深度實務研習)外,請教育部研議增加今天所提:技術移轉、研究專題、與業界相關的課程、證照、專利等相關方式,使其可採計為半年的時數認定。 2.有關技職法第26條,希望教育部以加分的方式促進教師參與,而非以扣減獎補助款來強迫學校一定要達成目標,並且要有資源溢注,這樣才有效用。 3.技職法25條也有問題,工作經驗認定流於形式,且不利大專校院攬才。希望教育部尊重大學自主,讓大學延攬真正有用的人才。 4.技職法25、26條尚未修法前,請技職司放寬子法並規劃配套,以達成當初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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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堅持.張廖萬堅
    感謝媒體報導
    《風傳媒》科大教授每6年要「實習半年」惹怨言 立委與產學界盼教育部鬆綁規定
    https://www.storm.mg/article/172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