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賴香伶。 17,914 個讚 · 3,941 人正在談論這個。改變政治需要有你,一起行動!
貼文
#康軒董座行為不當 #反職場霸凌法令有缺漏 康軒文教集團董事長李萬吉遭查出居家檢疫期間6次違規外出、遭新北市衛生局處以100萬元罰鍰後,竟要求公司主管找出新聞報導通訊截圖的吹哨者,導致特定員工遭霸凌離職,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天批評李萬吉不思檢討,針對康軒員工遭職場霸凌、被迫離職一事,要求康軒應向社會大眾道歉,我們必須譴責康軒集團董事長李萬吉,這是教育界的錯誤示範。… 更多 此事也凸顯現行法律對職場霸凌、吹哨者保護嚴重不足,必須儘速修法,除了民眾黨團會儘速提出修法版本外,身為主管機關的勞動部也應儘速提出版本,方能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目前反職場霸凌的法律只有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要求雇主提出「預防」職場霸凌規範,我過去在勞動局服務時,發現部分個案若雇主自身就是霸凌者,或資深員工霸凌時,勞動局等單位並無法令權限比照就業歧視、性騷擾介入調查、處分,才會導致新北市勞工局前往康軒勞檢後,面臨無法可罰問題。 上述問題也顯示,必須儘速修改「就業服務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使職場霸凌比照就業歧視規範,賦予勞政機關調查職權,並透過類似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審定程序,由律師、勞資團體、學者組成的委員會審定是否違法,對違法者處以高額罰鍰,不應只透過司法途徑解決,方能減少職場霸凌事件。 在吹哨者保護,勞動基準法第七十四條雖規定,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令得向主管機關申訴,雇主不得因勞工申訴而給予解僱、降調、減薪..等其他不利之處分。但此法顯然無法保護吹哨員工不受侵害,民眾黨團正積極研議的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也將朝向組成揭弊者保護委員會,處了對惡意、報復揭弊行為給予重罰外,也將有回復揭弊者的工作權、補償金等規定,方能鼓勵知悉不法者勇於揭弊。 目前法務部雖已向行政院提出「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但行政院尚未定案,行政院應盡快將法案送到立法院審議,我也呼籲朝野共同協力儘速修法,維護揭弊者權益,才能減少勞工遭霸凌被迫離職問題。 #反對職場霸凌
#揭弊者應保護
圖片
留言
  • Chu Helena
    這問題不只是職場霸凌,更重要的是現在入境不全面檢測,指揮中心把檢測的主動權自己放棄,是防不了共匪的,這是國安問題。

    … 更多 只要有一個間諜,謊稱無症狀入境不檢測,隔離期間又故意出門,跑去便利商店、去搭捷運高鐵、去台北車站坐大廳,呵呵,絕對包你吃不完兜著走。

    陳時中整天炫耀他省500萬,我看他不只不是在省錢,還是在搞門戶洞開政策。

    不管是入境檢測、居家隔離是否真的家裡有套間可以住、隔離期間到底有沒有外出,全部採放任式信任且不核實,根本防不了有心人。

    罰錢對真想破壞台灣防疫的人而言,誰在乎啊?更何況不繳你耐他如何?很可能還要全民花錢幫他治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