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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台北市。 18,166 個讚 · 6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039 個打卡次。提供傳播通訊相關之生活知識、最新法令、各項消費者權利保護事務、最新活動消息或重要統計數據等。 如需陳情請至本會意見信箱: https://cabletvweb.ncc.gov.tw/PO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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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民眾使用社交APP時,建議進行相關隱私設定,以儘量避免接到不認識者訊息之困擾,也可以加強保護自己。
一、近期有報載有民眾申辦行動電話門號,其後使用社交APP時常接到不認識者之訊息,造成困擾一事,後經瞭解其所拿到之門號之前使用者為知名公眾人物,爰想知道對於此種門號之重新使用是否已有適當管制機制。
二、小編在此告訴大家,此機制是有的!在電信號碼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款已有規定:「籌設者或經營者使用電信號碼,應遵守下列規定:…五、用戶退租之號碼除物聯網號碼外應保留三個月。…」,電信業者營業規章的電信號碼申租就是依這規定訂定的,亦即已規定舊號退租後有3個月之隔離保護方得再使用之規定。
三、退租電話號碼會訂保留3個月的理由,主要是電話號碼退租後3 個月內,該號碼較常被該門號前使用者朋友撥打,這樣可以讓電信業者可以有效使用電話號碼,並保護新取得該門號之消費者儘可能不受干擾。
四、小編提醒各位粉絲,民眾使用APP時,若未進行相關隱私保護設定,即使所使用之門號是全新未曾經他人使用過,也一樣很容意受到廣告等訊息干擾,故為避免無謂的困擾,民眾使用APP時,建議要進行相關隱私設定,以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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