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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香伶。 17,914 個讚 · 3,941 人正在談論這個。改變政治需要有你,一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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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梁姓男子家暴殺人案經高院宣判,他因用藥致欠缺辨識行為能力,判決無罪後責付桃園衛生局,依精神衛生法處理。
然而,無罪釋放、回到社區後呢?該如何戒癮治療、預防再犯,是各界所擔憂的。
 
自嘉義殺警案判決至今已超過三個月,今年5月,我就在司法法制委員會提出質詢,要求法務部、衛福部對於設立司法精神體系明確分工,並加強社會安全網的補足建構。6月,成立民眾黨團內部「司法精神體系研議小組」,並於7月邀集法務部及衛福部討論,針對此議題深入研究。
 
至今,法務部、衛福部卻還是對誰主責僵持不下,醫護人力、戒護人力尚未解決;沒有看到司法精神病院設置場所、經費等計劃;亦遲遲未提出相關法案版本,進度十分緩慢。
 
 
我認為,應從前端預防犯罪的發生,補足專業人力及資源、編織綿密的社會安全網絡;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審理階段時,加強司法人員對於精神醫療的專業訓練、提高精神鑑定經費;審理後的執行階段,法務部及衛福部應權責清楚分工,建構完備的司法精神體系。
 
因此,我將於下會期提出《刑法》第87條與《保安處分執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法務部及衛福部權責劃分,並建立受監護處分人分級分流機制,提供適合的醫療處遇、於出院後轉銜社區資源,協助受監護處分人達到復歸社會,才能真正預防憾事的發生。
留言
  • 林信宏
    請問這個議題會和時代力量王婉諭委員合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