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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啟臣, Fengyüan, Taiwan 。 324,517 個讚 · 21,768 人正在談論這個。按個讚!小小支持,大大鼓勵,請您一起眾志成"臣",讓台灣啟程 加入啟臣LINE家族ID搜尋:@openchiang 或點連結http://line.me/ti/p/%40wiz67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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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衝衝變成拖拖拖!
🔥呼嚨式的修法?把人民當笨蛋? 💢行政院以為把「殺人罪」三個字列在修正條文中,就算重懲酒駕行為嗎?就可以對社會交差了事?這是在掩耳盜鈴?還是自欺欺人? 從行政院長蘇貞昌2月3日震怒說,「酒駕致人於死等同故意殺人」,拖了快二個月,行政院的版本才在昨天的行政院院會通過,也還沒送到立法院!但是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已經完成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酒駕致死加重刑度至死刑」的審查!… 更多 行政院通過的提案,白話文就是「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要能證明他是故意」,根本就是💢「打假球」 👉因為現行法律只要能證明酒駕有殺人故意,本來就可以改依殺人罪論處。 行政院、法務部,提案慢吞吞、有修等於沒修,你們是在低估人民的智商還是在開酒駕受害者的玩笑? 再強調一次,酒駕對他人造成生命財產的危險早已是眾所皆知,酒後還開車不就是明知故犯嗎? 酒駕就是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肇事致死猶如「隨機殺人」,這種惡性重大的行為,應該直接交由法官依犯罪程度論處,必要時得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而非得要證明故意再改依殺人罪論處,這種法匠式的修法,不修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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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吳森堯
    講太多了,累了,因為沒用,我們的政治及民意機構可以關門了,對人民沒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