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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啟臣, Fengyüan, Taiwan 。 324,517 個讚 · 21,768 人正在談論這個。按個讚!小小支持,大大鼓勵,請您一起眾志成"臣",讓台灣啟程 加入啟臣LINE家族ID搜尋:@openchiang 或點連結http://line.me/ti/p/%40wiz67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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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協商 請直接表決!
🔥不排案 請逕付二讀! 💢嚴懲酒駕修法延宕 誰該負責?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進黨不開協商、我們就院會直接表決! 🔥《刑法第185條之3》:民進黨不排案審查、我們就抽出逕付二讀! ——————————… 更多 💢行政院長蘇貞昌嘴巴上說嚴懲酒駕,但相關條例有關嚴懲酒駕的部分已在院會躺了1年11個月,到現在沒能通過,問題在哪兒❓ 首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106年4月26日交通委員會審查完畢後,當時被要求將已經審查完畢的條文送朝野協商,而負責召集協商的當然就是占國會多數的民進黨負責。 在歷經多次協商後,終於在去年4月19日有了共識且完成簽字。原本我們以為可以通過了,忽然時代力量黨團跳出來說有不同意見,所以要撤簽,讓經過快一年的協商再度破裂,重頭開始。 好不容易到今年的2月26日,各黨協商有了共識,並決定由民進黨團負責擬結論,沒想到國會各黨協商出來的結果,行政機關及司法院竟然又有不同意見而被執政黨卡住。 之後國民黨團曾多次向民進黨團要求趕快將協商結論拿出來簽字,但均未能取得,因此才造成法案快兩年了還無法簽字通過的結果。 💢在經過兩年的苦等之後,民進黨團竟然在昨天(週二)的程序委員會中直接將條例撤案,表示本週五將不會再列入討論事項,院會將無案可審❗ 執政黨口口聲聲要配合修法,但有意見的是他,負責協商的是他,不開協商又撤回法案的也是他,這種嘴巴上說修法,實際上卻縱容酒駕的行為,讓法案至今未能通過。 誰該負責❓清楚明白❗ 👉明天我將會請黨團提案予以增列回去,且若民進黨若不再召集協商,我們將要求直接處理。 👉另外一個是刑法第185條之3,酒駕肇事致死加重刑度的修法。行政院長在2月3日說震怒,法務部長說要修法,但卻到現在都還沒看到行政院將法案送到立法院來,而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已累積了26個各黨委員的提案,但國民黨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沒有爭取到召委,能排案審查的也只有民進黨二席召委。 誰該負責❓應該也是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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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陳乃瑋
    講完法條內容也沒有律師團表示!也不開會討論正事!律師基本原則!都不對等原則!哪裡來的律師!有律師團的時候多快就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