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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 台北市。 260,928 個讚 · 11,594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委員柯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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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幕後 大同條款董事任期角力戰 賴揆介入滅火】 2018/07/06 21:02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案,外界關注「大同條款」過關,過半股東可照及臨時股東會,將改變未來「公司派」與「市場派」的角力籌碼。… 更多 行政院長賴清德最後拍板,在「大同條款」加上3個月的持股時間限制回應工商界的期待。對於7大工商團體日前曾表達對大同條款的疑慮,希望條款設有「持續持股1年以上」的限制,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批評,大同公司3年要改選董事會,距離上次改選已經1年,現任董事任期剩2年,「為了2年苟延殘喘,發動所有工商團體護航」,抗拒這次修法。 這次《公司法》修法,黨團和行政院密集會商討論,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7月3日行政院三長、立法院代表、各部會代表開會,確認《公司法》最後版本,會中行政院長賴清德也拍板,在「大同條款」加上3個月的持股時間限制回應工商界的期待。而「公司治理人員」制度,也是他上周和賴清德通話後,行政院同意不予增訂。 柯建銘說,這次《公司法》修法,203條之1明訂「過半數之董事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長召集董事會」,那相對的,過半股東當然可以召開臨時股東會,這是相對的。 行政院版的「大同條款」原本規定,過半股東就可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不過朝野協商時,在野黨認為這樣降低臨時股東會門檻,會造成公司動盪不安,最後表決三讀通過的條文增加持股日數的規範,條文明定,「持有3個月以上的過半數股東,可以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 這次公司法修法重點之一就是為了加強洗錢防制,柯建銘說,臨時會的《公司法》修法、《財團法人法》立法,至少踏出第一步,讓國際看到台灣防制洗錢的決心,呼籲立院下會期開議,趕快在十月底前處理可以「在評鑑拿到大分數」的《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修法,正面面對年底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的評鑑,才是正辦。(曾盈瑜/台北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706/138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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