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柯建銘, 台北市。 260,928 個讚 · 11,594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委員柯建銘
貼文
【一起讀判決 馬英九處理院際爭議 僅邀閣揆1人?】 作者:一起讀判決 檢方提出馬英九洩密案法律意見書 3月30日,馬英九洩密案二審開庭審理,檢方提出台大國發所劉靜怡跟法律系林明昕教授的法律意見書,昨天高檢署在網站上公開全文,以下我們來談一下這份法律意見書。 案件回顧… 更多 檢察官起訴馬英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洩漏監聽所得應秘密資訊以及個資法違法使用罪,主要的事實包括: 102年8月31日晚上,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拿著包含監聽、柯建銘個資的文件進入總統官邸報告柯建銘關說司法,馬英九隨後找了江宜樺、羅智強轉述內容,洩漏偵查中秘密、監聽所得及柯建銘個資。 9月4日中午,馬英九要黃世銘跟江宜華報告,隔天黃世銘到江宜樺辦公室交付當時交給馬英九的資料,同樣洩漏上面提到的資訊。 北院一審判決無罪,認為刑法上的構成要件該當,但依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馬英九是行使專屬於總統之憲法第44條「權限爭議處理權」,根據該條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 判決認為依照當時的客觀情況,足以讓馬英九認為本案有檢察官行使職權受到行政及立法不當干預的情形,而產生院際重大爭議。總統和行政院長及總統府秘書長會商,是在預見院際重大爭議而憲法別無其他特別規定時,行使專屬於總統的權限爭議處理權。 此外,馬英九選擇以私密、不公開方式與行政院長、幕僚討論,只以口頭摘要轉述,而沒有將專案報告紙本發放閱覽,行使總統職權,合於比例原則。 意見書的理由跟結論… 更多
超連結 TW.APPLEDAILY.COM

【一起讀判決】馬英九處理院際爭議 僅邀閣揆1人? | 蘋果日報

作者:一起讀判決檢方提出馬英九洩密案法律意見書3月30日,馬英九洩密案二審開庭審理,檢方提出台大國發所劉靜怡跟法律系林明昕教授的法律意見書,...
留言
  • 陳宥廷
    然後還不是一樣結果,查無不法無罪簽結。人家就是有本事囂張,你們這樣一直說只是讓人覺得很沒用。阿九肯定笑死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