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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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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澎湖的資深媒體人高源流先生在他的專欄上,針對澎湖縣警察局馬公分局光明派出所的員警取締當地民代酒駕的個案,做出評論,文中有兩段話,最打動我心! 「酒後駕車的防制,警察的取締是最後的手段。如何防範喝酒的人坐上車子的駕駛座,開動汽車,才是防制酒駕的最優先作為。」… 更多 「類似這種不當也不光明的取締手法,相信全台各縣市也有。警政署不僅有必要重新檢視警方查察酒駕案件的考績辦法,排除員警不當的取締作法,也必須加強員警這方面的教育,讓員警們不能只顧搶績效,而忽視警察保護人民、防範危害於未然的天職。」 高先生的說法,我舉雙手雙腳贊成。 但是,對於這種員警聞到有酒味,為何不防範他再坐上駕駛座?而要讓他開了一段路之後才以為配安全帶攔停、再酒測的做法,嚴格說來,就是因為司法對於警察預防式的執法與強制保護管束,多半不支持,非得要這種捉姦在床式的人贓俱獲才算數;而行政院、交通部又把酒駕防制的重擔加諸警察,A1死亡人數與警察告發取締酒駕的件數,也是上級評估警察有多用力的指標。 而對於警察做出「防範喝酒的人坐上車子的駕駛座,開動汽車」的取締,司法又是不支持的,去年11月16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出「酒測攔檢與人權保障界限何在?」新聞稿,指出人民沒有「無端」接受酒測義務。 你聞到他有酒味,在他沒有駕駛行為時,真能請他不要上車?他難道不會說,我在我車上睡覺,干你警察何事? 第一線的同仁因執行酒測受到的委屈,豈是我的禿筆所能言盡?個中之苦,不足為外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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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媒體人:高源流》取締酒駕 不能只顧績效

在全台灣反酒駕,要求警察全力取締酒駕聲中,澎湖縣最近發生一件引發爭議的取締酒駕事件。不僅地方媒體報導及評論,連「宅神」朱學恒也發表專文評論。從整個事件的爭議聲中,可以看出,台灣人,包括警察在內,對於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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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avel Kuo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0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