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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台北市。 18,166 個讚 · 6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039 個打卡次。提供傳播通訊相關之生活知識、最新法令、各項消費者權利保護事務、最新活動消息或重要統計數據等。 如需陳情請至本會意見信箱: https://cabletvweb.ncc.gov.tw/PO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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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粉絲如果攜帶超量的手機、藍牙或WiFi等射頻功能的產品入境,會被海關將要求辦理退運喔!
一、具備藍牙、WiFi或通信功能的手機、空拍機、運動攝影機等產品,都算是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電信法第49條第3項規定,應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始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 更多
二、我國為維持電波秩序及兼顧民眾因自用而攜帶該類器材入境需求,爰於「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第19條第1項規定自用而攜帶該類器材入境的數量和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攜帶數量不逾5部者,得免請領進口許可證,惟應填寫自用切結書,切結僅供自用,不作為販賣或其他商業用途,並檢附符合相關技術規範之證明文件給海關後放行。
(二)攜帶數量6部以上,10部以內者,應檢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NCC北、中或南區監理處申請進口許可證,並於核准後,始得攜帶入境。
(三)同一旅客進口同一廠牌型號之自用輸入總數量,一年內以10部為限。
三、雖然實務上海關大多不會針對民眾在入境時攜帶的個人使用中手機(例如無包裝盒)等無線器材要求須依前揭規定辦理,但是海關已導入高科技X光協檢機制,可以檢查出個人攜帶的無線器材數量,如果發現屬於未依前揭規定辦理或有超過數量(10部)上限的,海關將直接辦理退運,參考海關的新聞:(https://web.customs.gov.tw/News_Content.aspx?n=F55943A3BAA86A6A&sms=1095B63D0846032B&s=98A49F9BB866DC77)。
四、所以小編呼籲各位粉絲,有攜帶相關器材入境需求,不要心存僥倖,一定要事先向NCC詢問(北區:02-3343-8952、中區:04-2254-0844、南區:07-239-1115),以避免影響自身權益。各位粉絲有需要的可逕至NCC官網下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申請書、自用切結書等文件,請參考NCC網址:(https://www.ncc.gov.tw/chinese/news.aspx?site_content_sn=4073&is_history=0)。
超連結 WEB.CUSTOMS.GOV.TW

web.custom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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