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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歷史文物館, 台北市。 7,419 個讚 · 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3,319 個打卡次。已閉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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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戰地政務」的名稱,最早出現在民國17年國民政府所頒布的「戰地政務委員會條例」,該條例第一條指出:「國民政府為支持野地軍之作戰便利起見,特設戰地政務委員會,受國民革命軍總司令之指揮,處理戰地民政、財政、外交、司法、交通、農礦、教育、建設各政務。」第六條也指出:「戰地各政務統由會組織辦理,如作戰酌次進展,所轄區域內之某部,認為已脫離軍事範圍時,即劃分主管機關管理之」。顯示實施戰地政務主要目的是結合佔領區的黨、政、軍以支援作戰,以及配合訓政時期,訓練當地民眾如何實行民權。戰地政務的實施原屬「過渡性質」的軍管措施。大陸淪陷後,中央政府基於局勢需要,及集中前方力量,培養人力,支援軍事,遂於民國45年首開「實驗」金馬地區戰地政務,實行軍民一元化的戰地政務體制。圖為馬祖政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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