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台北市。 212,971 個讚 · 917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56 個打卡次。中央黨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17號16樓之5   小額捐款:https://npptw.org/bI99Xh   戶名:時代力量政治獻金專戶 中華郵政劃撥帳號:50390837
貼文
【別讓賴院長的美意變成芭樂票——跨國同性伴侶爭權利】
 
在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釋憲已指出,民法只規定一男一女而未保障同性兩人結合關係,是屬違憲,立法院應該在限期兩年內修法。然而,去年民法修正案審查出委員會後也已經過一次協商,卻至今沒有任何動靜。
 
我們認為立法院有責任以最快速度通過修法,而在婚姻平權法案通過前,我們應該盡一切努力來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其中一項就是允許跨國同性伴侶辦理依親居留。
 … 更多
於今年(2018)年3月5日行政院性平會委員會議中,賴清德院長已經裁示「同意國人在國外(25個國家)之合法同性婚姻 其外籍同性伴侶申請居留程序比照異性配偶申請居留流程辦理」。然而,有兩對同性伴侶——分別為我國人藍信偉與其西班牙配偶、呂幸珊及其南非配偶,於3月5日後到內政部移民署辦理依親居留,卻都遭到拒絕。
 
而對此情形,內政部移民事務組表示,以此議題涉及涉外民事法,需等各部會配套完全,方簽報行政院核定實施回應。但其對於流程齊備時程,卻無法給予具體明確之說明。徐永明委員要求政府各部門,正視同志伴侶們權益,只要有合法婚姻證明經駐外館處驗證通過,應得申請辦理依親居留,不要辜負賴院長的美意。我們呼籲內政部,應儘速就決議提出相應辦法,受理跨國同性伴侶依親居留申請。
 
此外,同婚法規通過前我國之過渡措施為同性伴侶註記制度。而依據同性伴侶註記相關辦法,非本國一方同性伴侶需提供對方國家之「單身證明」方能註記。
 
以台灣當事人LEO與其菲律賓伴侶為例,LEO之同性伴侶實已取得菲律賓所認證之單身證明,然而現行規定之下,台灣人若要與包括菲律賓在內的21個特定國家人民結婚,必須先在外籍配偶的原屬國完成結婚登記後,備齊結婚證明文件向駐外館處申請「境外面談」,再持憑經駐外館處驗證的結婚證明文件,向我國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對此外交部表示「在當事人雙方未依程序完成菲國結婚手續及通過我駐菲律賓代表處面談前,該處均不單獨驗證菲國人士之單身證明文件」。
 
問題點是,菲律賓同性婚姻並未通過,故菲國同性伴侶實際上不可能取得該國婚姻證明,我國駐外館處又不驗證菲律賓開立的單身證明,台灣和菲律賓籍同性伴侶等於無法取得辦理同性伴侶註記的合法文件,無法辦理同性伴侶註記。
 
我國大法官釋字第748號已明確朝向同性婚姻合法化,然而卻因政府各部門間行政上不一致,導致未能保障同性伴侶權益。我們強烈呼籲,行政院應就相關疑義進行修法並協調各部會解決執行上的問題,同時立法院對於同性婚姻亦應儘速立法,保障同志伴侶共同生活及應有之權利。
 
#婚姻平權
圖片
留言
  • Ron Tsao
    政府已經夠忙了,正事優先,時代別再搞這個了,否則票會跑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