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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江永昌, 新北市。 16,048 個讚 · 1,13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江永昌,新北市中和區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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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決定核四擺中間 新北市民權益在那邊⁉️ 永昌今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中選會李進勇主委、行政院何佩珊副秘書長:#中央政府 和 #地方政府 對公投議題可否表達不同立場?針對同一議題,地方可否再舉辦主文些微不同的公投?若區域性公投結果,展現的地方民意與全國民意有扞格,行政院是否必須函告它無效? 永昌開宗明義便問:#全國性公投… 更多 上行政院作為反方應向國民說明政府立場,那地方政府是否必須受中央政策、乃至全國性公投結果的拘束,不能就公投發表自己的意見? 行政院何佩珊副秘書長支吾其詞,僅表示「行政一體」;但永昌反駁:以核四議題而言,同時涉及全國供電、以及地方核廢料放置等不同層次問提,難道地方政府不能表達意見? 永昌進一步追問:若新北市民針對核四再發起 #地方性公投,中央可否「沒收」地方公投?何佩珊副秘書長回答:地方性公投不能作為對抗全國性公投的工具,不過永昌指出:地方性公投的主文設計上,未必會是「核四應重啟商轉」,若主文設計為「核四重啟商轉應符合某些安全、環保標準」,是否已非「同一事項」、而能夠再行舉行地方性公投? 中選會李進勇主委認為:重大政策複決案之效力依 #公投法30條,行政機關「必須有一定作為」,而這個作為必須有全國一致性。但永昌指出:公投法30條並沒有說行政機關實現公投內容的過程中必須罔顧地方居民意見。永昌以日本為例:日本地方性公投便多次被用來抗衡中央設置的某些設施,例如經核准設置於新潟縣的核電廠「巻原子力発電所」,便因1996年地方公投反對而停擺。此外,永昌指出司法院長許宗力1999年的一篇文章的意見,諸如「核四是否應設在新北」這類議題應交由地方性公投。 ✅永昌直言:現行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規定,低放射性核廢料的最終存放場址必須經地方公投同意。台電雖已提出2處建議候選場址,卻因縣政府尚無配合主辦機關經濟部辦理地方選址公投、造成未能選定候選場址,致相關後續作業仍無法執行。「前端」核電廠設置/延役不需經地方公投,「後端」核廢料處存才須經地方公投,造成核廢料被存放在核電廠內;核電廠所在縣市的居民完全沒知情同意、卻須同時承受住家附近有「運轉中核電廠」和「核廢料存放處」的雙重環境風險,#新北市民何其無辜? #四個不同意 #台灣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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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建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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