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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804 高雄市鼓山區臨海二路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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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運法律補給讚👍【海商法中的船舶】 咦咦咦🤔🤔…… 竹筏、漁船、遊艇不都是船嗎? No! No !No!事情沒那麼簡單......🤓🤓 📣要符合以下要件的才是海商法中的船舶而適用海商法喔! 🚢須為海船:
依海商法第1條,船舶要在「在海上航行,或在與海相通之水面或水中航行」 🚢須為商船:
肯定說與實務見解認為,海商法顧名思義為規範從事商業之海上行為之法律,故船舶必須為商船。 🚢須為大船:
依海商法第三項第一款排除小船之規定可得知,海商法之船舶排除總噸位滿五十噸之非動力船舶;或總噸位滿二十噸之動力船舶。 PS但在發生碰撞意外時,有例外的規定使非海商法意義之船舶例外適用海商法喔! #海商法第1條 #海商法第3條 #船舶法第3條第8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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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張雅富
    標題有點嚇人!(應是海商法對商船的定義),如從其他法規還是另有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