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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林思銘, Zhudong, Hsinchu 。 12,488 個讚 · 568 人正在談論這個。新竹縣立法委員 林思銘 學/經歷 臺灣大學PMLBA碩士專班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 東吳大學法律系 新竹中學 二重國中 竹中國小 新竹縣15、16、17、18、19屆議員 熱忱服務,與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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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疫苗短缺 SOS】 公費流感疫苗自上週一(10/5)開放民眾施打到現在,思銘最近幾天已經陸續接到新竹縣民眾反應各衛生所的流感疫苗所剩無幾,供不應求,甚至已有發生不足的狀況;瞭解後,原來是因為年初的新冠肺炎發生後,民眾對於流感疫苗的接種率提升,造成配送速度趕不上民眾的接種速度! 在知道新竹縣流感疫苗短缺後,我立刻正式要求衛福部與疾病管制署要儘速針對新竹縣流感疫苗短缺的情況進行改善,務必在一週內完成流感疫苗的配送作業,因為民眾的健康不能等,我會持續的追蹤配送進度,絕不可以發生沒有疫苗可以施打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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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h Chen
    籲請委員也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管制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懇請委員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 更多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機具才管制。就像汽車「超速」,難道也要公告車種才取締裁罰嗎?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