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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委員 林思銘, Zhudong, Hsinchu 。 12,488 個讚 · 568 人正在談論這個。新竹縣立法委員 林思銘
學/經歷
臺灣大學PMLBA碩士專班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
東吳大學法律系
新竹中學
二重國中
竹中國小
新竹縣15、16、17、18、19屆議員
熱忱服務,與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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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10/14(三)起實施夜間減壓供水💧 因今年降雨量不足,經濟部公佈,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地區水情燈號由綠燈轉為黃燈,啟動第一階段限水,自本週三(10/14)起實施夜間23:00至05:00減壓供水。 為了不讓未來水情影響我們的日常生活,請大家一起 積極節約用水,珍惜水資源。 --------- 🔗經濟部水利署公告:
https://pse.is/wwz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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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 Chen
籲請委員也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管制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懇請委員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 更多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機具才管制。就像汽車「超速」,難道也要公告車種才取締裁罰嗎?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拖管制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