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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光新聞雲, 臺北市。 93,392 個讚 · 517 人正在談論這個。邀請您共同加入、經營這個豐富有趣的園地,一起分享警察維護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的點點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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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同仁嚴正執法! 自由電子報-開槍擊斃拒捕通緝犯,警政署力挺員警執法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97421
聯合新聞網-南警擊斃拒捕通緝犯+警署重申力挺嚴正執法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090160
蘋果電子報-永康警遭拖行擊斃通緝犯 警署聲明支持同仁
… 更多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16/1335736/ 台南市永康分局警方今上午9時許,循線到台南市區一處知名肉粽店,埋伏查緝翁姓竊盜通緝犯,但翁男見警方上門竟發動車子企圖逃逸,員警趴在他車上制止翁男駕車逃離反遭拖行,2名支援員警見狀開6槍制止,造成翁姓通緝犯胸部中彈,送醫不治。 警政署傍晚發布聲明:警政署強調,極為重視員警使用警械及執勤安全問題,除警械使用條例外,另訂定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規範及執行職務相關盤查程序等作業流程,供警員遵循。 警政署指出台南永康分局緝捕通緝犯開槍一案,員警已確認犯嫌為通緝,屬於逮捕程序,員警為遏止通緝犯逃逸,與犯嫌在車門已打開之際,雙方拉扯,員警欲取下犯嫌鑰匙,屬逮捕通緝犯之必要的強制手段,警方為阻止犯嫌逃竄時可能暴衝傷害路人,實在是當下不得不的關鍵決定。 警政署解釋:現行盤查攔檢人車雖有原則性規定,惟同仁執勤係面對不同危急狀況,本案員警執行逮捕,機警反應處置,警署強調:當下是以同仁及民眾安全為最大考量,與一般路檢並不相同。警政署支持同仁依法使用槍械,嚴正執法,同時也期盼社會與司法能成為警察執法維護治安的後盾,共同捍衛警察執法尊嚴與伸張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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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警遭拖行擊斃通緝犯 警署力挺警員執法 | 蘋果日報
台南市永康分局警方今上午9時許,循線到台南市區一處知名肉粽店,埋伏查緝翁姓竊盜通緝犯,但翁男見警方上門竟發動車子企圖逃逸,員警趴在他車上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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