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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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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沒入貨物處理費用超過新臺幣5,000元,海關將追繳全額費用☀️   海關緝私條例部分條文,業於107年5月9日經總統修正公布,自5月11日生效。該條例第45條之4,✅明定沒入貨物處理費用逾財政部公告之一定金額者,由受處分人全額負擔。財政部於6月28日公告該條「一定金額」為新臺幣5,000元,已於8月31日預告期滿,將於近日正式公告。… 更多
  進口人進口貨物,違反海關緝私條例規定經海關沒入者,依其貨物種類、性質及相關管理法規之不同,後續處理方式大致區分為由進口人備款購回、海關公開標售、讓售給具特定資格之人、無償撥交給需用之公務機關及銷毀。
  違法進口遭海關沒入貨物,如為偽、禁用農藥、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如冷煤)、農產品等貨物,常因貨物特質不易處理,且國內具處理資格的廠商少,導致海關銷毀每公斤的單價甚高,一律由海關支出,造成國庫額外負擔。☑️修法後,經海關沒入之貨物,如需經適當處理,且其處理費用超過5,000元者,海關將向進口人追繳處理費用之全額,除節省公帑外,亦符合公平正義。 🍁新聞稿👉https://goo.gl/uAkgam
🍁#海關緝私條例、#沒入貨物、#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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