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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 台北市。 260,928 個讚 · 11,594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委員柯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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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修勞基法 綠委︰休息日加班 核實算工時】 「勞動基準法」一例一休新制自實施以來,屢因缺乏彈性遭勞、資抱怨。多位民進黨區域立委紛為此提案修法,擬將休息日加班工時改為核實計算,不再以四或八小時為級距,並建立跨月的「工時帳戶制」,共創勞、資、經濟三贏。行政院及勞動部對此回應,法律提案權本屬立法委員職權之一,將予以尊重。… 更多 一例一休新制規定勞工每七天應有一例假日、一休息日;休息日加班,須給足四或八小時的工資,前二小時按平日工資多給一又三分之一,第三小時起多給一又三分之二;每年度或離職前未休完的特休假,雇主應發給工資。 特休沒休完 兩年內仍可休
但新制缺乏彈性,勞資雙方皆有怨言,屢有修法之議;轄內以中小企業為主的民進黨彰化縣長魏明谷甚至表明,希望輔導期無限期延長。 包括何欣純、許智傑、邱議瑩、陳賴素美、江永昌、張廖萬堅、陳素月、莊瑞雄、黃國書、黃秀芳等多位民進黨立委昨召開記者會,提出修正草案,盼能顧及產業性質之差異而更有彈性。 何欣純指出,草案不會改變休息日加班工資的計算方式,但加班工時要改為核實計算,不再「做一算四,做五算八」,才不會讓勞工看得到吃不到。 她表示,許多產業都有淡、旺季的問題,目前規定的每月四十六時加班上限缺乏彈性;故希望能在勞資會議同意後,以三個月為期,勻支總加班時數,建立「工時帳戶制」;亦即三個月內的加班總時數上限為一三八時,但單月最高亦不得超過五十四時。至於每年度未能修完的特休假,除雇主可發給工資外,勞工也能請求將未休之天數,累計到下個年度使用,但應以兩年度為限。 政院、勞部︰尊重立委職權
此為一例一休實施以來,第一個觸及政策核心的修正草案。另包括蘇治芬、林岱樺等綠委也擬提案修法,大方向均為核實計算加班工時、建立工時帳戶制,但細節各有不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尊重提案委員的意見,不過黨團至今尚未就此討論;未來希望聆聽不同政黨及勞、資等各界意見,若社會有修法之高度共識,也不會是鐵板一塊。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及勞動部昨都指出,尊重立委提案權;但勞動部也指出,相關規定的調整涉及勞工健康福祉與權益,仍需進一步蒐集勞資雙方意見,凝聚共識,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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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TL Kao
    委員您好,半年前硬要通過一例一休時,您說的是「民進黨版本是最負責、也是盡最大努力照顧勞工權益。」 才過了半年,還沒進入檢查期就想修惡?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