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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以信。 23,038 個讚 · 3,014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立法委員、美國華府台美研究中心執行長、國民黨智庫華府聯絡人、前總統府與國民黨發言人、劍橋大學政治系博士後兼任研究員、倫敦大學經濟學博士、台灣大學政治系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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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轉型正義請先符合程序正義 促轉會不是蘇貞昌的東廠,蘇院長依法應該提名主委,送交立法院行使同意權。今天促轉會一年多沒有主委,蘇院長行政怠惰一年多沒提名,現在促轉會兩年期限將至,他才突然說要依法延長一年。為何蘇院長只知道他可以依法延長,卻不知道他還應該要依法提名呢?請問蘇院長是否故意藉由行政怠惰,來幫促轉會逃避國會監督呢?如果是,蘇院長應負行政怠惰之責。如果不是,那在宣布延長之前,請他先把新任主委提名送來立法院審查,通過後要延長再延長。畢竟負責促進轉型正義的人,怎麼能夠連自己都不遵守程序正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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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Doris Che
    既然要促轉正義,當然要以其最高標準要求本身先符合正義!不然,他憑什麼!委員質詢完全正確,符合邏輯,請委員緊盯之!謝謝用心,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