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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玉琴, 台北市。 5,617 個讚 · 2,316 人正在談論這個。吳玉琴第九、十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為社會福利(老人福利、長期照護)專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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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應加強認知教育
以落實智能障礙者於偵查中的強制辯護 完整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6261… 更多 依據智障者家長總會長期的觀察,智能障礙者即便領有手冊,也不見的會拿出手冊來證明身分,而第一線的社工人員也表示:「對一般人來說看起來叫對答如流,對做智能障礙服務的人來說,在我們眼中他沒有對答如流,稍微問幾個問題就會發現,他對於具有一點點深度的邏輯推理問題,是沒有辦法好好回答的,或者他講話似是而非,可能充斥著很多好像很正常的詞彙,但每個詞彙都放錯地方」。 舉例來說,當你問智能障礙者:「這腳踏車是不是你偷的?」他回說:「是」。如果再追問:「這腳踏車如果不是你偷的,你可以說不是。」他就會說:「不是」;可見「是」與「不是」,對智能障礙者的定義,就與常人不同。一般人認為的「對答如流」,根本不能套用在智能障礙者身上。 也因此,即便刑事訴訟法第31條有明定「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有法扶機構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護」,但第一線的檢察官卻常因為對智能障礙者的瞭解不足,誤以為他們能夠「完全陳述」,而錯失了第一時間為他們提供法律扶助的機會。 如果能及時提供法律扶助,並進行精神鑑定,或許,很多的案件都無庸進到法院,也可減輕司法負擔。 也因此,要如何讓檢察官能夠落實智能障礙者於偵查中的強制辯護?最簡單的方法是資料庫的串聯,讓檢察官可以在人別確認時,就知道被告是否需要法律扶助;不過,這個方法涉及個人隱私,我要求法務部應該要進行可行性評估,並提出報告。 另一方面,我也要求司法官學院應該要邀請學者專家開設相關課程,以加強檢察官對於心智障礙者的認識並提升敏感度,以利法扶資源可在偵查階段就提供協助,盡可能在前階段就可做出合乎心智障礙者情狀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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