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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局, 台北市。 863,093 個讚 · 12,31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6,805 個打卡次。讓勞保局走進我們的生活吧^_^ 陳情申訴請至勞保局官網意見信箱 https://www.bli.gov.tw/0100101.html...
貼文
有好多粉絲在問小葵勞工舊制退休金的問題,剛好小葵看到
勞動臺北做的這篇貼文,解釋的很詳細,趕快跟大家分享一下~
分享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勞動臺北
Q:勞工轉換新制後,原有的舊制年資何時才可以領退休金?可以提前結清嗎? A: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之規定,勞工選擇適用新制後,原有之舊制年資應繼續保留,待勞工於原事業單位繼續工作至成就<br> 1️⃣️勞動基準法第53條規定之自請退休要件:<br> (1)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br> (2)工作25年以上者。<br> (3)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br> 2️⃣️或第54條規定之強制退休要件:<br> (1)年滿65歲者。… 更多<br> (2)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br> 申請退休時,再向雇主請領該段保留年資之退休金。 ➡️此外,若勞工符合以下資格要件:<br> (1)新制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br> (2)新制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之勞工。<br> (3)新制施行後選擇新制之勞工。<br> 則勞雇雙方可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第3項規定協商約定結清年資,該結清年資非屬強制規定❌,勞雇雙方無權單獨決定結清與否,需視勞雇雙方之意願而定。 #提醒 因應facebook演算法改變,要完整接收勞動臺北消息,除按讚外,請開啟「追蹤」或「追蹤中」旁倒三角形內的「通知」或「搶先看」喔!<br> #勞工退休<br> #新制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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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怡君
    @{李惠美|100003507476107} 看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