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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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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點點名 三峽陳先生問:我承租三峽區某塊土地,最近因政府徵收出租耕地,從出租人取得之補償費,請問需要報稅嗎? 👩‍🏫… 更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佃農承租之土地,因政府徵收而終止租約,其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1條規定,由土地所有權人所得之補償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之三分之一給予佃農之補償費,屬其他所得,應比照地主收回土地適用所得稅法第14條第3項變動所得之規定,以補償費之半數作為當年度所得,其餘半數免稅。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取得佃農補償費,仍應以其半數列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不要誤為其屬免稅所得,而不予申報,致遭補稅處罰。
該分局同時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或就近向轄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查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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