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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天前有一則新聞,標題聳動地說「滑板醜聞」,指稱有一批「2020 年優秀及潛力滑輪板選手訓練營」的選手有吸菸、喝酒等不當行為,甚至還有男女相擁入眠等誇張行徑,這些年輕選手立刻遭到滑輪溜冰協會懲處。 運動選手並不是表現好就有免死金牌,品格與操守也在社會期望的範圍之內。所以犯錯接受懲罰,當然合情合理。… 更多 不過在這些受到懲罰的年輕選手裡,最嚴厲的兩年禁賽是處罰兩位媒體報導「相擁而眠」的男女選手。而這兩位所謂的相擁而眠並不是發生在訓練中,而是在訓練後、於私人場所遭到偷拍外流。我們不禁要問這個處置是否合理? 直接判定部分選手停賽兩年,等同於讓極有希望為國爭光的學生選手,直接喪失明年東京奧運、2022杭州亞運資格賽的出賽資格,也等同判決他們的職業生涯死刑,對於兩情相悅的兩小無猜來說,這是有必要的嗎?協會顯然懲處過當,我完全不認同這種直接宣判處選手生涯死刑的判決。 從八月事件發生、報導陸續出現以來,協會接獲檢舉後唯一做出的舉動,就是在體育署要求下,於9月28日召開紀律委員會做出懲處。然而,協會 #完全沒有訂定選手行為準則,在選手收到懲處結果後, #協會也從來沒有理會選手的申訴。協會的紀律委員會到底是按照什麼樣的標準來做出懲處決議?又為何不能夠申訴?這兩年的禁賽標準又是如何產生?選手在這期間從來沒有被告知過。 就算是按照按照協會紀律專門委員會章程簡則第11條「為代表隊之教練、選手,因個人行為舉止,影響國家或協會聲譽者,視行為輕重處 2 至 4…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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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謝盛安
    看似專業的體育協會
    被那些人搞成"邪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