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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呱吉。 423,944 個讚 · 4,991 人正在談論這個。能夠60秒講完的,就不要講6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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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五在鄭州路塔城街口有許多機車騎士,繼續以「待轉大富翁」活動支持取消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的訴求。 坦白說,我認為這次市府提出的報告,不論是數字或邏輯,都相當堅實。但是我認為市府也不應該忽視市民對政治或社會議題發聲的權力。 我理解警方針對少數違規騎士加強取締的理由,但當天出現許多遊走在灰色地帶的執法行為,是我和許多市民都無法接受的。… 更多 當天到場的除了市警局外,也有環保局、監理單位聯合稽查,及檢察官偵查犯罪行為。但先前8月7號在同一地點舉辦的待轉大富翁活動,就曾經發生分局錯發傳票給到場民眾,指稱他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主要是針對是否擋到救護車),事後卻被檢察官指出並無不法的尷尬狀況。我當時就透過質詢及索資指出這種錯誤執法的舉動,只是干擾合法的集會訴求,對於討論是否應該開放左轉的政策,也毫無助益。 以下是當天由民眾及我辦公室列舉的幾項疑似執法過當、甚至有違法疑慮的狀況:
(一)由優勢警力包圍待轉中的機車騎士,並由警方強制拔下鑰匙、熄火,並要求停靠路邊
(二)機車騎士由警方片面告知已「惡意待轉」並開立告誡單
(三)騎士疑似因須待轉發生車禍,卻在第一時間遭警察包圍
(四)警察舉牌「請勿違法繞行」,但並無對應法源依據
(五)記者已表明身份仍被警方盤查 我無意指責在場特定的警察或行政人員,但以上列舉的狀況,已經是系統性地針對集會的騎士及記者執法;且諸如拔鑰匙等舉動,可能已觸犯刑法強制罪、警察職權行使法中的比例原則等法律。 機車是許多台灣人的交通工具,機車的道路使用權利不應該受到不合理的限制,是我一貫的主張。警方執法和維護交通雖然辛苦,但也要注意執法手段的運用。當今天有團體或個人已經申請路權、或僅是在執行現有法規允許的交通行使方式時,警方為何可以用過當的方式阻饒民眾行駛於道路上的權利呢?我希望警察局應該加強檢討改善,不要再發生類似的狀況。 大方向上,我仍然認為台北市各路段都應以穩定的步調、逐步開放機車直接左轉,但鄭州塔城路口取消機車左轉後的交通改善狀況也是事實。雖然這背後的因素可能相當複雜,包含用路人的教育與宣導都是重要的影響因素。 我在未來會和台北市議會的夥伴們,扮演市府與民間的溝通橋樑,對機車路權做出更進步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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しいな りんご
我相信禁止所有交通工具上路可以獲得更堅實的事故改善數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