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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緝毒犬, 台中市。 34,232 個讚 · 1,905 人正在談論這個 · 641 個打卡次。財政部關務署在民國97年6月於臺中后里成立海關緝毒犬培訓中心, 目前基隆,臺北,臺中, 高雄等各關皆建置緝毒犬隊, 以達到防範毒品, 截毒於關口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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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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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 財政部關務署

  關務署表示,我國將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為第一級毒品,同條例第4條第1項更明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2,000萬元以下罰金,對於違法私運第一級毒品入出境者處分相當嚴厲,籲請國人切勿以身試法,致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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